正文

三国时期的农业管理,以长沙走马楼出土的孙吴简牍材料最系统。其中"嘉禾吏民田家莂"直接记录了长沙地区租田收米的具体数字。

1996 年,湖南长沙市中心走马楼一处三国时期古井中出土木简(木牍)等十余万枚,超过此前全国历年出土简牍总和。其中 2194 枚为反映孙权赋税制度的"嘉禾吏民田家莂",多书于孙权嘉禾年间,内容是乡里官吏向居民收纳租税(租田收米、钱、布、皮等)后形成的凭证券书。

文章介绍:田家莂反映了孙吴时期按田亩征收实物税的制度,常限田与余力田税率不同;券书一式多份,木牍顶端写"同"字并在中部划线剖开,吏民与官府各持一半,合则验真。

田家莂把孙吴长沙郡的水稻租税落到逐户数字:米、布、钱并征的实物税结构,说明水稻已是当地财政的基础作物。但不过,文中"亩收米 1.2 斛"等具体税率数字系该文作者的整理归纳,研究界对各类田的税率换算仍有细节讨论。另外,2194 枚是田家莂一类文书的数量,与十余万枚简牍总数是两个口径。同时,这是孙吴长沙一郡的税制材料,不能概括魏、蜀辖区的农业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