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

唐代行旅过关须持"过所"。1973 年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古墓群出土的《石染典过所》,是研究唐代交通通行制度的直接文书。

《石染典过所》出土于吐鲁番阿斯塔那古墓群,年代为唐开元二十年(公元 732 年);文书由三张纸粘接,长 78 厘米、宽 28.5 厘米,有墨迹和五处朱红官印,依次盖有瓜州都督府、沙州、伊州官印。文书记录商人石染典的身份、随行人员、牲畜头数及路线,是他从安西到瓜州经商的通行凭证。现藏新疆博物馆,为国家一级文物。

报道引《唐六典》说明:过关须持官府发放的过所,否则受罚;过所一式两份,有效期约 30 天,既是人口管理手段,也保障丝路贸易安全。

过所文书把唐代交通管理落到纸面:行人身份、随行人数、牲畜头数、途经关津逐项登记并盖印。这是唐代丝路行旅"持证通行"的直接证据。但一份过所只对应一个人的一次行程;"有效期约 30 天""一式两份"等制度细节以《唐六典》等文献与文书互证而来,使用时应区分文献规定与文书实况。文中"玄奘西行未获得过所"是对历史记载的对比讨论,非本件文书记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