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
秦代的"人物"研究可以落到普通工匠:兵马俑与兵器上的"物勒工名"铭文,留下了制作者的名字与责任链条。
"物勒工名"出自《吕氏春秋》——"物勒工名,以考其诚,工有不当,必行其罪,以究其情",器物须刻上负责人或工匠的名字,专人专责。1978 年一号坑发掘时清理出 20 多件带铭文青铜兵器,其中一件青铜戈刻"三年相邦吕不韦造,寺工詟,丞义、工窎",意为秦王嬴政三年由丞相吕不韦最高督造,"窎"是制作工匠之名。通过刻名实现质量考察,质检不达标者受罚。专家申茂盛指出,秦代兵马俑本身有修补痕迹,说明该制度因用途不同而有灵活一面。
物勒工名让秦代工匠以名字进入史料:从相邦、寺工、丞到工匠"窎",一条完整的质量责任链刻在器物上。但工匠的个人生平(除名字外)无材料可考;"工匠可能是青少年"等推断(见本系列服饰篇所引指纹研究)属专门研究,本文不作展开。